三孩政策下HR用工管理的變與不變
14min2021 DEC 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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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帶你全面了解三孩政策下HR管理的變與不變”,你好,歡迎來到喜馬拉雅輕學堂,我是你身邊的人力資源法律顧問陳豪。 上一節課我們和大家聊到:《懷孕第1—6個月,每月給享受1天產檢假,合理嗎?》。我們會發現,女職工在孕期,會出現各式各樣的情況。例如需要去醫院進行產檢;例如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;例如孕期較長需要工間休息等。不同的情況對於報酬待遇計算也千差萬别。理不清這些差異,HR的工資表上會顯得一團糟。 【HR管理的變與不變】三孩政策並没有打破女職工孕期待遇的整體邏輯,更多的影響是發生在產假期間的。因此在孕期期間女職工的報酬待遇和原來並無差異。 【問題介紹】 小陳的公司有一位女職工懷孕了,由於肚子漸漸大了,於是請了產前假。起初風平浪靜,到了領取工資的時候,這位女職工突然覺得不對勁。怎麼比平時少了?她找到了小陳,詢問這個產前假工資是怎麼計算出來的。小陳雖然找到了相關規定文件,卻怎麼也解釋不清楚其中的區别。 【問題提出】 在HR處理報酬待遇問題的過程中,尤其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時候,通常需要仔細研究其中的定義與差異。例如工資總額、平均工資、出勤工資等均表達的是不同的計算規則。結合孕期的情形,就以下類型的報酬待遇計算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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