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孩政策下HR用工管理的變與不變五期不同階段的法律明確定義和標準
10min2021 DEC 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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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帶你全面了解三孩政策下HR管理的變與不變”,你好,歡迎來到喜馬拉雅輕學堂,我是你身邊的人力資源法律顧問陳豪。 上一節課我們和大家聊到:《如何規避防不勝防的隱孕入職?》。那麼實際上“孕”只是女職工特殊時期的一種,我們通常在說到女職工特殊時期的時候,會提到三期:孕期;產期;哺乳期。再延伸一點,會提到五期:經期;孕期;產期;哺乳期;更年期。只不過三期對企業用工管理造成的影響比另外二期更大而已。 【HR管理的變與不變】三孩政策頒布后,從法律定義和標準上來說,五期在相關的定義和標準時上儘管没有變化,但五期中部分假期的時間進行了延長,並且誕生了新的假期類型。同時五期的相關知識對女職工的用工管理息息相關。因此需要進行相關的解讀。 【問題介紹】 最近有家顧問企業的HR遇到了一位剛懷孕的女職工。但是呢,雙方就懷孕的起始時間產生了爭議。為什麼要有爭議呢?因為女職工覺得懷胎10月,也就說孕期就是為期10月,那只有明確了起始時間才能知道結束時間。 HR呢作為一個還未經此事的小姑娘,面對員工的說法,也產生了一點疑惑。於是想搞清楚這個問題,以及有没有必要糾結於這個問題? 【問題提出】 女職工基於其他類型員工的主要不同點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