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年級歷史下冊隨堂講解
9min2019 MAR 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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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 1、第一屆中央人民政治協商會議:新中國成立的籌備工作 時間與地點:1949年,北平。(開會的時候是北平,會開完了也就成了北京) 內容: (1)決定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,通過了《共同綱領》。綱領規定了國家性質,即新民主主義國家,實行人民民主專政;國家政權屬於人民。能夠做出這樣的規定,可見《共同綱領》具有了臨時憲法的功能,相應地,此次政治協商會議也就代行了即將召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。 (2)選舉了人,毛澤東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,另外還選出了六位副主席。 (3)確定國家標志:即國旗、國歌與國都。 (4)決定建立人民英雄紀念碑。 2、開國大典:新中國成立的標志。1949年10月1日,北京。 成立的意義 (1)國內意義:中國真正成為獨立自主的國家;中國人民站起來了,成中國家的主人。 (2)國際意義:壯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會主義的力量。 三、西藏和平解放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:祖國大陸實現了統一。(另有港澳臺尚未統一) (聯系:元朝通過設置宣政院,加強對西藏的管轄,西藏成為元朝正式的行政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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