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安街知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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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貪腐被查、逃匿境外的雞西市原副市長李傳良一案,有了新進展。10月11日,《人民法院報》刊發牡丹江中院關於李傳良貪腐案的公告。 公告顯示,李傳良案涉案資產超31億元,包括侵吞、騙取公共財物約29億元,受賄約4892萬元,挪用公款約1.1億元,以及擅自使用國有資金注冊公司、擅自決定由其實際控制的公司承攬工程,違法所得及收益約7325萬元。 他使用違法所得投入到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公司、項目中,用於土地一級開發整理、房產開發、工程建設等,以及購買房產、車輛、土地、設備等。案發后,司法部門扣押、凍結資金約人民幣14億元、查封1021處房產、查封土地、灘塗27宗、查封林地8宗、扣押汽車38輛、扣押機械設備10臺(套),凍結18家公司股權。 北京廉政法治協同創新基地主任彭新林告訴長安街知事,此次牡丹江中院發布的公告,主要是按照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逃匿、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没收程序要求進行的,是依法對李傳良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進行没收的特别程序,不是針對李傳良所實施行為定罪量刑的審理。根據“兩高”的規定,人民法院受理没收違法所得的申請后,應當在十五日內發布公告,公告期為六個月,公告應載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基本情況、涉嫌犯罪的事實等。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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