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報評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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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長豐學校食堂“臭肉”事件,有了處理結果:涉事校長被免職;涉事承包商、供貨商被責令停止經營及處以罰款;三名官員被停職。 當地能夠快速查處此事,並順勢開展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動,值得肯定,也很有必要。但《中國新聞週刊》10月20日對這一事件的后續報道,也引發公眾對私立學校食堂餐食疏於監管的擔憂。 如據通報,長豐學校今年8月委托雲南潤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承包經營食堂,但未按規定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備。而潤升物業雖然有食品安全許可證,但許可內容僅為預包裝食品銷售、散裝食品銷售2項,並没有從事餐飲服務的資質。 此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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