鮮快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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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地開始探索商品房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。儘管這一計價方式的變化不會對購房總成本產生顯著影響,但業內認為,有利於購房者更直觀地了解所購住房的實際價格,有利於減少因信息不對稱所引發的糾紛。 多地探索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,“避免公攤比例過大” 9月5日,據微信公眾號“湘潭在線”消息,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於《湘潭市促進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。通知包括穩消費、穩投資、穩主體三大方面18條措施。 在優化住房銷售方式方面,新政提出,購買新建商品住房,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審核備案后,可在原規定的基礎上按市場行情適度浮動促銷。一次性團購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,團購價格不納入城市商品房價格監測範圍。 備受關注的措施還有,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實行按住房套內面積(不含公攤面積)計價宣傳銷售。 湘潭並非首個提出可按住房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的城市。 廣東肇慶市於今年5月亦曾出臺相關規定,明確從2024年5月1日起全市範圍內商品房實行按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。 更早之前,合肥於去年7月召開全市房地產工作專題會議,也提出“為避免公攤面積比例過大,要積極探索商品房銷售按套內面積計價。” 中指研究院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指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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