鯨快訊
4minFEB 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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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多歲的劉女士在某App上為自己購買了繳費期三十年、保險期限至七十歲的重疾險,簽單機構是一家大型保險公司,保險費五千余元。但在劉女士持醫院診斷證明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時,保險公司卻拒絕了劉女士的理賠要求,並單方宣布解除保險合同。劉女士遂將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,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,判決雙方的保險合同繼續履行,保險公司向劉女士支付保險賠償金10萬元。 劉女士訴稱,2021年9月其在網上購買重疾險后,同年11月在醫院查出甲狀腺有可疑濾泡性腫瘤。此后,劉女士開始檢查問診。 2022年3月底,醫院為劉女士出具甲狀腺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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